一个光天化日之下的“三无”娱乐场所,在政府及其众多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存在一年之多,是绝不能宽容的。

9月20日晚22时50分许,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,经及时扑救大火已被扑灭。截至21日上午11时,有43人遇难,59人住院治疗、6人留院观察。据调查,发生火灾的舞王俱乐部于2007年9月8日开业,为无牌无照擅自经营。
【新民网评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赵铁锤21日说,深圳龙岗“9·20”特大火灾事故初步分析是一起责任事故,面对这样一起不该发生的事故,大家都应该进一步深刻反思。据调查,发生火灾的深圳舞王俱乐部于2007年9月8日开业,无营业执照,无文化经营许可证,消防验收不合格,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。(新华网深圳2008年9月21日)
显而易见,又是一起不该发生的事故,又是进一步深刻反思。娱乐场所起火烧死人早已不是第一次了。面对这样一而再、再而三的现实惨剧,赵铁锤连问了三个为什么:为什么这样一个无牌无照、擅自经营的单位能够长期存在?为什么这样一个非法经营的歌舞厅,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都没有发现?为什么我们要把决心下在事后的处理上,而不是重视事前的预防呢?别说某些干部麻木不仁了,恐怕就连我等平民百姓都快麻木不仁了。
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是肯定的,一批不法分子锒铛入狱是肯定的,可是那些死去的43条无辜生命无法挽回也是肯定的,那些死者家属的痛彻心扉也是肯定的。面对于此,相关执政者是否心怀愧疚和不安呢?有可能是有的,或是真心愧疚,或也可能是心忧前程。
无论如何,一个光天化日之下的“三无”娱乐场所,在政府及其众多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存在一年之多,是绝不能宽容的。但是,逝者已逝,生者犹生,如何防止不该发生的惨剧不再发生,应该认真审视背后的阴影,在笔者看来,有一点值得认真思考,那就是实行“阳光”排查、“阳光”整改。
首先,将排查公共场所安全隐患的对象、范围扩大,特别是对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收入的走向进行排查。我们的排查不能就排查而排查,而应该由政府牵头,开展联合排查,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,不能各行其政,搞自己的小利益。娱乐场所是特种行业,必须有特别的管理,要排查娱乐场所,必须还要全面排查其法人代表、股东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收入的走向情况,从而找出问题的根源,记录在案。按照娱乐场所管理的有关法规,对于其经营者是有严格规定的,那些曾经犯过罪的,或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,是绝对不能经营的。可是,现在很多娱乐场所恰恰就是这些人在经营。
其次,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必须要向社会公开。这一点很重要,这既是对一些经营者的震慑,更是对背后保护伞的震慑。我们现在的隐患排查,都是给某些职能部门或领导看的,没有拿给大众去看。其实在这个问题上,我们完全可以借助媒体、网络的力量,广泛宣传,迫使一些经营者加强整改。试想,如果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“三无”场所,谁还会去?而且,对于排查的情况,应由排查责任人签字后,向社会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再次,严厉打击攀附在娱乐场所身上的“寄生虫”,这是造成事故隐患的根源。因为娱乐场所是暴利行业,无论黑道白道,染指的人大有人在。这样的“寄生虫”主要是两种:一种是黑恶势力,一种是权力部门。其实,这也是公开的秘密,没有哪个地方不清楚,只是不愿意下决心去处理、去解决。民间的议论、群众的举报、社会的反映,足以让政府有可能去查,但一些地方缺的是决心、缺的是底气。
最后,建立强力的行政问责制度。娱乐场所要坚决实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和“属地管理”的原则,把责任划分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的具体人员,只要排查出有隐患,一次整改不到位的,不论出不出问题,就要进行问责,不要搞什么“两次”、“三次”的,这都是些不负责任的搞法,而且问责就要严肃,一次性撤职到位,不要留有余地。如果没有实行问责,出了问题,就要严肃追究上级的领导责任,从重处理。
在事关人民安危的安全问题上,任何制度、法律都可以严些再严些,不要让我们的官员有侥幸心理,一次就足以断送其所有的前程和利益。在这个问题上,就不要提什么“保护干部”了,面对人民的生命,干部的那点前程和工资算得了什么?只有如此,才能让不该发生的事故不再发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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