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日东海问题达成共识:著名专家解读!-西陆东方军事-西陆社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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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东海问题达成共识:著名专家解读![收藏本帖]
[楼主] 作者:akaaaa 发表时间:2008/06/19 09:13
点击:6632次
  • 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 环球时报记者雷志华报道:"这次中日双方在坚持各自法律立场的同时,采取了灵活务实的做法,就东海共同开发迈出‘第一步'。"6月18日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、著名海洋法学者刘楠来教授接受《环球时报》采访时说。他认为这体现了双方共同致力于东海稳定、谋求合作共赢的精神,符合两国的利益。


  在双方达成的共识和谅解中,屡次提及共同开发是"在划界前的过渡期间"、"作为划界前的临时安排"、"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"进行。刘楠来说,争端当事国在争端解决前做出临时安排,是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的。共同开发就是一种重要的临时安排。它最根本的前提,就是不损害双方的法律立场。这一点也已为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所确认。针对海洋划界这样的"世界性难题",国际上有关国家之间达成的共同开发协议有20多个。1982年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关于海洋划界的条款也明文规定:"有关各国应基于谅解和合作的精神,在最终划定海域界限之前,尽一切努力达成实际性的临时安排。"这种安排"不妨害最后界限的划定"。


  刘楠来认为,从国际法的角度看,中日这次关于东海共同开发的谅解具有三个特点:


  第一,作为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,双方确定的共同开发区块面积不大,仅两千六百多平方公里,但是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,可以说是一项实验。双方同时还确认将继续协商东海其他海域的共同开发。


  第二,双方达成的共同开发共识确认了"互惠原则",也就是平等互利。在共同开发区块内,双方将共同投资,共同勘探,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作业地点,分享在区块内的资源,以实现互利共赢。上述做法同国际实践是一致的。


  第三,这次谅解只是初步的、原则性的,还需要两国有关部门通过平等协商和务实合作予以落实,还有许多路要走。


  中日这次就东海共同开发达成的谅解,是否会影响中国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?对此,刘楠来认为,双方的法律立场都不会因为共同开发而受到影响,这作为一个大前提已经非常清楚。换句话说,双方都不能以共同开发为依据主张权益。

 



※※※※※※
西陆东方军事小鸟akaaaa 总坛西陆ema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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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[2楼]  作者:218.75.47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09:54
这个地方本来是中国的专属经济区,有什么可合的。
 [3楼]  作者:117.92.135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0:10

被人家打的满脸伤疤,还要往脸上抹粉---可怜可悲!!!

 [5楼]  作者:219.136.73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0:32
后患无穷!中国没有能力在海上开发石油?是没资金和技术?
 [6楼]  作者:222.218.59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0:45
不说了
 [8楼]  作者:61.50.201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0:51
完蛋了!!!‘
 [9楼]  作者:218.200.39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0:52
杂种,日本人的狗崽子.你出卖了东海,杂种
 [12楼]  作者:58.60.96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0:58
满江红 东海 恨水茫茫,月落时,惊涛还响。游何处,愁云卷雪,任风激荡。一百年耻生复死,三万倾悲酒翻浪。无须想,有羞愤难当,焉能忘? 我之家,谁之园?我之国,谁之壤?泣庙堂高远,奸蛮难量。愧对祖宗遗祖业,当把疆域换疆场。挥不尽,凭热血东流,朝天唱。
 [13楼]  作者:60.175.207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0:58
这个地方本来是中国的专属经济区,有什么可合的。 这个地方本来是中国的专属经济区,有什么可合的。 这个地方本来是中国的专属经济区,有什么可合的。 无耻的汗碱卖国求荣,该杀!!!!!!!!!
 [14楼]  作者:116.8.140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0:58



实际已卖了,还找几个美国克莱登大学毕业的野"砖家"站出来往胖脸上贴金!
自圆其谎!!!欲卖其国,何患无辞!!
千秋功罪,自有后人评说!!!!!!!!!










 [15楼]  作者:124.201.142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0:59
无语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
 [16楼]  作者:58.39.215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00
访日就是这种结果,太让人失望了。
 [17楼]  作者:唐朝布衣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06
我爱我的家乡、爱我的祖国 但有的时候 作为中国人真的很窝囊 虽然中国还不够强大 但不至于软弱到这种地步吧 要搞清楚的是 不管你为了什么 失去的就不会在回来啦 那可是我们神圣的国土啊 有什麽比国土还重要的东西吗 我是愚民 想不通啊
 [19楼]  作者:219.129.126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09
被人家打的满脸伤疤,还要往脸上抹粉---可怜可悲!!!
 [22楼]  作者:59.172.209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11
不战自败!!悲愤!
 [23楼]  作者:222.174.173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13
给人民知情权,给人民裁决权,不要愚民,人民会感激的,社会才会进步的。。。
 [24楼]  作者:qingtiaopu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14
还在 找借口无耻!!!
 [26楼]  作者:116.24.168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17
忽悠,继续忽悠我们吧
 [27楼]  作者:唐朝布衣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19
我已经失去了对你们最基本的信任………… 不是不爱国、实在太无奈
 [28楼]  作者:116.8.140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19


人神共愤!
天昏地暗!
日月无光!

普世价值,与虎谋皮!

湛湛青天不可欺,
举头三尺有神明!
善恶到头终有报,
只是来早与来迟!


 [29楼]  作者:118.147.90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24
找借口无耻
 [30楼]  作者:61.172.88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29
无耻还狡辩
 [31楼]  作者:218.59.131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36
向中华台湾人民学习!!!
 [32楼]  作者:222.92.221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39
满江红 东海 恨水茫茫,月落时,惊涛还响。游何处,愁云卷雪,任风激荡。一百年耻生复死,三万倾悲酒翻浪。无须想,有羞愤难当,焉能忘? 我之家,谁之园?我之国,谁之壤?泣庙堂高远,奸蛮难量。愧对祖宗遗祖业,当把疆域换疆场。挥不尽,凭热血东流,朝天唱。
 [33楼]  作者:61.175.205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40
什么时候我们大家一起来共享糊的老婆,达到共赢!!!
 [36楼]  作者:221.225.197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54
台湾可以弹劾陈水扁 南朝鲜可以弹劾李明薄 中国可以吗
 [38楼]  作者:116.16.30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56
地震时在做秀,那种做秀的方式傻子都会。在关健时就没用的老东西。
 [39楼]  作者:221.122.185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57
不要脸!脸无光!恨断肠!
 [40楼]  作者:221.122.185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59
悲哀死了!爸爸妈妈你们不要脸!你们是我们的合格妈妈爸爸吗?不是!
 [42楼]  作者:221.122.185.* 发表时间: 2008/06/19 11:59
我的地没了,,,我饿...我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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