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家:陈寿福可能最高获刑七年--互联网实验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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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:陈寿福可能最高获刑七年作者:周然 | 原始出处:donews | 2007-12-21 14:12:10 | 已阅 46

    12月20日消息(记者 周然)针对目前正在深圳开庭审理的QQ珊瑚虫一案,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陈教授在接受Donews采访时表示,如果QQ珊瑚虫很可能认定为侵权。如果罪名成立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其作者陈寿福将被判处最高七年的刑罚。

  陈教授认为,QQ珊瑚虫软件未经QQ原著作权所有人腾讯公司许可擅自修改复制,并为盈利目的使用,已经违反民事法律关于著作权的规定。

  另外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,“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的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陈教授对此认为,从目前法院获取的证据来看,陈寿福的擅自复制修改行为属情节严重,其来自QQ珊瑚虫软件的收入高达117万,违法所得属于数额巨大,因此陈寿福可能面临最高7年的刑事处罚。(完)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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